影视界有“明星效应”的说法,即由某某明星主演,便可增加票房收益。“明星”是电影传入后的新词,中国戏剧界的老词叫“名角”,由某某名角挑班,即可增加票房收益,道理是一样的。
我遇见过两位外地来京的观众,看谭富英领衔主演的《龙凤呈祥》,到终场也未弄清谁是谭富英,可见这两位并不怎么懂戏,只是知道谭富英是名角才买票入场的。
梅兰芳一次在石家庄演出《贵妃醉酒》,前排有一位老农民,大约是从郊区赶来的,竟然睡着了。若是《凤还巢》那样的戏,特别是“丑配”一场,这位来自农村的观众也许看着还能有兴致;而对于《贵妃醉酒》这样的戏,他却欣赏不了。但是,他毕竟是看过梅兰芳了,回到本村说起来,这也是生平的一项满足。
名角的知名度越高,这样闻名而来的观众越多,不曾统计过,但估计这样的观众当以梅兰芳最多。这样的观众总人数也许并不少,但每个人看戏的次数却不会多,他们算不上是基本观众。能欣赏名角艺术的观众,特别是那些戏迷,名角还各拥有自己的基本戏迷,是来听戏的人次最多的。票房收入主要来自这些人。
在一个剧团里,挂头牌的名角的收入最多,比配角多,比最低层跑龙套、打下手的要多好多倍。然而并无不平。我久居宣南,偶到酒缸吃宵夜,有些梨园行朋友散戏后也来喝二两坐一坐,我会听到他们的议论:人家是角,贴出去就满座,大家也跟着挣戏份;若单凭我们这些人,你再卖力气,也没人来看,连窝头钱也挣不来。当然,没有配角,即使缺一个龙套这戏也唱不成;我们这里说的是,叫座要靠名角。
这是四五十年前的老话了,于今日或还有可借鉴之处。